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至11日在芒市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德宏州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德宏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德宏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4.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 审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草案)》。
8. 通过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9. 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