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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2-27
    2. 【标题】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ztrd.gov.cn/article/201902/t20190227_5502_1.shtml

    7. 【法规全文】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平所作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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