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1月21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决定:批准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贺州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96798万元调整为535146万元,调增138348万元;总支出由396798万元调整为535146万元,调增138348万元。调整后,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17645万元调整为522882万元,调增105237万元;总支出由417645万元调整为522882万元,调增105237万元。调整后,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16119万元调整为18119万元,调增2000万元;总支出由16119万元调整为18119万元,调增2000万元。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从年初预算286149万元调整为285850万元,调减299万元;总支出236943万元不作调整;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489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8453万元。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执行财政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调整后的2019年预算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