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0-29
    2. 【标题】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zsrd.gov.cn/Article/view/cateid/205/id/10393.html

    7. 【法规全文】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旭东等辞职的决定
    (2019年10月29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旭东辞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及代表职务;

    接受贺晖辞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接受陆庆辞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有关职务变动情况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