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肇庆市人大常委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21日
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范中杰因职务调整而辞去肇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