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河南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在南阳召开,正式会期三天半。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南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南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表决关于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立及更名的决定草案;8.表决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