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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0-31
    2. 【标题】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lypc.gov.cn/news.aspx?id=17046

    7. 【法规全文】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河南省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根据杜春生、肖婷婷同志的请求,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杜春生、肖婷婷同志辞去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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