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国安辞去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国安辞去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日照市人大常委会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国安辞去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国安辞去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宋国安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