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辛、仇维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辛、仇维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辛、仇维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胡辛、仇维宏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19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因达到退休年龄,接受胡辛辞去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仇维宏辞去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