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玉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玉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玉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玉龙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6月27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涉嫌职务犯罪,汪玉龙请求辞去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有关规定,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汪玉龙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