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肖梅同志辞去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肖梅同志辞去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肖梅同志辞去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叶肖梅同志辞去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9月10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接受叶肖梅同志辞去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时,叶肖梅同志的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