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高志明等十五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高志明等十五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高志明等十五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高志明等十五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9年10月24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提请,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授予高志明、朗智文、胡生、葛明华、赵立新、辻村成浩、唐旭文、穆罕默德・西拉理、马克・胡恩、张晓东、邹光耀、望月亮辅、管建忠、张荣庆、王林辉“嘉兴市荣誉市民”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