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跃飞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跃飞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跃飞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跃飞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9月1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邹跃飞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邹跃飞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