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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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2017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