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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7-23
    2. 【标题】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zpc.gov.cn/contents/6/3129.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山西省忻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7月23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忻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玉柱辞去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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