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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9-9-25
    2. 【标题】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mca.gov.cn/article/xw/tzgg/201910/20191000020446.s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2.1.3能组织实施质量评价
    2.1.4能对内部质量管理做出分析,制订整改计划 2.1.1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2.1.2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
    2.2质量系统评价 2.2.1能评价机构或组织的服务及管理质量
    2.2.2能发现机构或组织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2.2.3能够对机构或组织整改效果进行再评价 2.2.1质量评价结果的分析方法
    2.2.2持续质量改进的相关知识
    3.



    导 3.1理论培训 3.1.1能组织和参与对二级/技师及以下级别人员的培训
    3.1.2能分析行业趋势,撰写养老服务与管理的研究报告 3.1.1二级/技师及以下级别人员常用知识及技能
    3.1.2研究报告撰写的格式、内容和方法
    3.2培训管理 3.2.1能评价培训方案,并提出改进建议
    3.2.2能评价培训效果,并提出改进方案
    3.2.3 能为行业发展提出建议 3.2.1培训管理的相关知识
    3.2.2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动态与政策信息

    4. 权重表
    4.1理论知识权重表
    技能等级

    项目 五级/
    初级工
    (%) 四级/
    中级工
    (%) 三级/
    高级工
    (%) 二级/
    技师
    (%) 一级/
    高级技师
    (%)
    基本

    要求 职业道德 5 5 5 5 5
    基础知识 20 20 15 10 10
    相关

    知识

    要求 生活照护 45 30 — — —
    基础照护 20 30 35 — —
    康复服务 10 10 15 15 —
    心理支持 — 5 15 — —
    照护评估 — — — 30 30
    质量管理 — — — 25 30
    培训指导 — — 15 15 2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4.2技能要求权重表
    技能等级

    项目 五级/
    初级工
    (%) 四级/
    中级工
    (%) 三级/
    高级工
    (%) 二级/
    技师
    (%) 一级/
    高级技师
    (%)
    技能

    要求 生活照护 60 30 — — —
    基础照护 25 45 40 — —
    康复服务 15 15 20 20 —
    心理支持 — 10 20 — —
    照护评估 — — — 30 40
    质量管理 — — — 30 35
    培训指导 — — 20 20 2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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