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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 【颁布时间】2019-7-25
    2. 【标题】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s://www.dtsrd.gov.cn/static/gggb/20190808/2854.html

    7. 【法规全文】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7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获得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一法一办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医养结合、康养融合,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法一办法”宣传教育不够普及,农村养老问题相对突出,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一法一办法”。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全社会要树立法治理念,将“一法一办法”教育纳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基础教育体系中,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扩大“一法一办法”宣传教育覆盖面,通过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扩大知晓率、提高影响力,努力营造尊重老人、关爱老人、优待老人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为老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要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要求,加大农村养老设施、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娱乐设施建设,切实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要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特别是农村养老需求。要逐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注重医护人员培养,促进医养紧密结合,使日间照料中心成为老人就医、养老、娱乐、健身的平台。要加强城乡老龄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三)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均衡发展。要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放宽准入门槛,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资金筹措等方面为康养产业提供政策支持。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重点关注城市低收入老人和农村贫困老人,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社会养老的需求。要积极探索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的途径,建立专业服务队伍,规范养老服务制度。

    (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要扩大社会保障和救助覆盖范围,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着力解决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要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参与群体性活动教育老年人莫贪小、勿轻信,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通过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法律事务所,开设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开展公益诉讼等切实为老年群体维权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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