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9月10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围绕文化强市建设总目标,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在推动我市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抢险维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宣传,提升文化品位,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和带动我市文旅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还存在着文保经费投入不足,专业文保人才紧缺,文保安全压力较大,文创产业发展较慢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
(一)注重宣传,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要持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加强在社区、农村、学校中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统筹规划,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市、县(区)政府要结合各自特点,从自身资源优势和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编制好市县两级文物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重点文物资源开发的单体规划,确保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要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要把文物开发利用与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有机结合起来,与我市的地域文化特色结合起来,促进文物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形成文旅产业强大的社会资本吸引力和产业发展带动力。
(三)加大投入,提供有力经费保障。政府要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按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不仅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还要积极争取上级文物维护资金。要根据文物抢救、修缮、征集和安全设施建设的需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古建类文物保护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抢险加固维修,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递增。同时,要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利用的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种非公有制资本介入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建强队伍,培养专业文保人才。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文保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对在岗人员开展职业精神和业务知识培训。要下大力解决好文物管理工作者的编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问题,保持文保队伍的相对稳定。对优秀的专业人才,要创造条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以适应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发展需求。各县(区)政府应加大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人才的重视程度和培养力度,确保机构改革后基层文物单位人员编制合理,素质不断提升。
(五)保护为主,筑牢文物安防屏障。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把依法落实文物保护法定职责作为文物安全的重要保障,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建设我市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三防”工程建设力度,改善人防物防技防条件,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彻底消除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好历史文物这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