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19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表决通过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