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2019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由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