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决议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决议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决议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决议
(2019年8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李忠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报告》,审查了咸阳市“十三五”规划调整方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同意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咸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项目的报告》,决定批准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