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小燕副主任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紧扣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