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在六盘水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六盘水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六盘水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会议召开日期、议程如有变动,授权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