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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6-27
    2. 【标题】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srd.gzlps.gov.cn/jyjd/201906/t20190628_1725980.html

    7. 【法规全文】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体佩、郑爱晶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6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蒋体佩、郑爱晶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蒋体佩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郑爱晶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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