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能提出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能辞去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