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在绵阳召开,会期预计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绵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绵阳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