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2月13日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