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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12-27
    2. 【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8年第325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cq.gov.cn/publicity/zhzw/hzsw/574013

    7. 【法规全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19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唐良智

    2018年12月27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市政府决定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69项证明事项(具体目录见附件),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和企业生产经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除国家、市级明确保留的证明事项外,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要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取消后的管理措施,对有关文件和办事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保证平稳过渡。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要及时纠正、查处。



    附件:重庆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附件

    重庆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序号

    证明事项

    索要单位

    证明用途

    设 定 依 据

    取消后的

    处理方式


    1

    纳税证明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296号)



    2

    信用证明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7〕296号)



    3

    在校就读和学费标准证明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建卡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申请学费资助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83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网络核验


    4

    完税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纳税信息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6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5

    房屋权属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门楼号

    《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法定证照核验


    6

    房屋建设文件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编制门楼号

    《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书面告知承诺


    7

    门楼号变更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因门楼号变更,房屋建筑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事务

    《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8

    入境动物检疫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办证机构

    养犬人办理境外进口犬只养犬登记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法定证照核验


    9

    暂住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办证机构

    办理养犬登记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10

    犬只免疫证明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养犬登记

    《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主动核查、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法定证照核验


    11

    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

    医保行政主管部门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时需出具该证明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

    与协议服务机构数据共享、法定证照核验


    12

    被供养人的生存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法定证照核验


    13

    婚姻关系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号)

    法定证照核验


    14

    孤寡老人或孤儿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15

    养子女身份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2〕22号)

    法定证照核验


    16

    独生子女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增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待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17

    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医保行政主管部门

    参保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

    网络信息共享、电话查询


    18

    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病情、病史证明

    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职工和个人参保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267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19

    在校大中专学生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20

    现役义务兵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21

    劳改劳教人员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


    22

    收养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法定证照核验、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23

    集体土地上住房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24

    无住房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实地调查


    25

    常住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住房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法定证照核验


    26

    无住房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拆迁中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为城镇户口的申请住房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政府部门内部核查


    27

    长期居住在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征地安置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

    法定证照核验、政府部门主动核查


    28

    业主同意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列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


    29

    公示情况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列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书面告知承诺


    30

    稳定住所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复垦

    《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


    31

    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但不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意见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办理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审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372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


    32

    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预先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政府部门主动核查


    33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0〕61号)

    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34

    收入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0〕61号)

    法定证照核验、书面告知承诺


    35

    个人住房情况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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