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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4-26
    2. 【标题】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nanning.gov.cn/main/jdjy/20190427/725626.html

    7. 【法规全文】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文广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推行全市统一就诊卡的议案》(第37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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