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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1. 【颁布时间】2019-6-28
    2. 【标题】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nanning.gov.cn/main/jdjy/20190629/726989.html

    7. 【法规全文】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19年6月28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黄英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江南区江西镇扬美古镇保护和管理立法工作的议案》( 第47 号) 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按程序将扬美古镇保护立法列入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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