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19年6月28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龙朝晖等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横县茉莉花(茶)保护条例立法的议案》(第27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按程序将茉莉花保护立法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