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幼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幼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幼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陶幼华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陶幼华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的请求。接受梁少伟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
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谢型琦辞去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