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大常委会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林冠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题词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创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的第一年。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紧紧围绕“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总体要求,始终以东融统领工作全局,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赶超跨越、打造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提升开放水平,着力壮大实体经济,着力推动项目建设,着力深化重点改革,着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抓好民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努力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贡献贺州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大力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为决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贺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