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裕代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裕代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裕代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裕代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21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张裕代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代理检察长职务到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出新的检察长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