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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1-11
    2. 【标题】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crdw.gov.cn/newvw.asp?typet=重大事项&idt=964

    7. 【法规全文】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全市与市本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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