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大常委会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8年8月29日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许可对市四届人大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凭祥市公安局对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海乐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