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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6-20
    2. 【标题】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beihai.gov.cn/bhszfwfzdjq/bhsrdcwh/zdsx_11342/201906/t20190621_1884114.html

    7. 【法规全文】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9年6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次会议审议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北海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授予叶万霆先生“北海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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