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19年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在南宁召开,现调整为2019年1月26日在南宁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