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定于4月至12月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法》意见、建议受理联系人:彭洪武;
联系电话:0735-2871235;
电子邮箱:czrdmsk@sina.com 。
《水污染防治法》意见、建议受理联系人:张益诚;
联系电话:0735-2871302;
电子邮箱:czsrdhzw@163.com。
特此公告。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