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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8-12-17
    2. 【标题】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zrd.gov.cn/work/jueyijueding/2018/1218/12995.html

    7. 【法规全文】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湖北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在荆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直预算;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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