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26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光辉同志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黄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围绕“五大目标”、推进“五大转型”、实现黄石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