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8-12-26
    2. 【标题】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ezerd.gov.cn/view.asp?id=10253&classid=2

    7. 【法规全文】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8年12月26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说明,决定按上级核定数批准菏泽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98.08亿元(其中市级债务限额100.34亿元)。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切实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债务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内,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