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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10
    2. 【标题】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hezerd.gov.cn/view.asp?id=10267&classid=2

    7. 【法规全文】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10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19日至22日在菏泽大剧院召开,时间4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菏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菏泽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计划;

    三、审查菏泽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菏泽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为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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