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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6-6
    2. 【标题】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taian/articles/ch03907/201906/0316ff73-38d5-44df-8c8b-eaa437643e60.shtml

    7. 【法规全文】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6月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在泰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补选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二、表决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实施《泰安市城乡一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定(草案);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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