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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1-19
    2. 【标题】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ytrdweb/articles/ch05231/201901/653fc0eb-531e-46fd-ac8f-28b1f5b7611b.shtml

    7. 【法规全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9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飞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锲而不舍,加快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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