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4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在鹰潭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鹰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鹰潭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鹰潭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鹰潭市2018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鹰潭市2019年市级预算;审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设立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审议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事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