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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1-28
    2. 【标题】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hzrd.gov.cn/art/20190129/d80cf786-ccb5-447d-899f-b0ef10dcb204.html

    7. 【法规全文】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的决议



           
         (2019年1月28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草案)。会议同意《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草案),决定批准《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批准的《池州市平天湖(西部)生态修复工程方案》要求,结合现状生态本底,优化深化工程设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努力将该区域建设成为“基本设施完善、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城市客厅。

    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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