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安徽省池州市人大常委会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2019年1月28日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初审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池州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2019年,市政府安排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79个,当年计划投资26.1亿元,其中,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13个,当年计划投资20.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23个,当年计划投资3.5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43个,当年计划投资2.3亿元。
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问责机制,狠抓投资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项目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