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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9-2-24
    2. 【标题】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bzrd.gov.cn/index.php?r=default/news/content&id=7358

    7. 【法规全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4日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玉玺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年的主要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亳州市委坚强领导下,立足“两个机关”新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奋力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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