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2
    2. 【标题】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ahfyrd.gov.cn/news_read.php?news_id=4762

    7. 【法规全文】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2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钱桂仑的辞职请求,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钱桂仑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